中国绿卡是世界上最难拿到的绿卡之一,但是中国香港身份就没那么难了。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时隔八年后即将重启,这无疑给了海外6000多万华人身份回归的希望。入籍香港,你不必放弃现所在国身份,可同时拥有两本护照。华人朋友们拿到香港永居后,办理回乡证,即可以无任何限制畅行神州!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月22日在立法会发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指为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特区政府会引入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申请人须将一定金额的资产投放在本地市场。
在通过审批后,便可来港居住及发展。而同日陈茂波出席五间电视台联合举行的财政预算案论坛时也提到了此投资移民计划的初步打算,并表示计划的细节将于稍后公布。
一、香港投资移民政策演进
2003年首次推出:
香港投资移民,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在香港参与经营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
2015年政策暂停:
2015年1月14日,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发表2015年度施政报告,其中在“吸引人才”的策略方面,宣布2015年1月15起暂停推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二、历史基础要求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持续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半年之内可以拿到香港临时身份证,一人申请,可全家移民;香港投资移民需要申请第三国身份。(这是历史要求,预估今年会取消)
三、申请流程:先申请,后入资
第一: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两年前得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约合7,900,000人民币)。需要申请人取得拥有资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资产报告,结合其他材料向香港入境处提出投资移民申请。
第三:取得香港入境处临时性批准后,在半年内将1,000万港币投资到香港,购买股票基金等。
第四:投资到位后,提交证明材料到入境处,由香港入境处发放香港临时身份证。
第五:7年后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四、所需手续
1、第三国永久居留所需文件:(今年可能会取消)中国因私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护照格式照片6张(白色背景);
2、海外永久居民身份证/户照或能证明该国永久居民身份之证明文件(每位申请人士);
3、结婚证书及公证(主申请人);
4、出生证明书及公证(每位申请人士);
5、无犯罪纪录公证(16岁以上申请人);
6、中国户口簿(全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7、中国护照(每位申请人士);
8、最高学历及专业资格之证书(主申请人);
9、过去五年之个人收入证明(主申请人)及公司信;
10、在申请前两年的个人(1000万或以上)净资产之证明档副本(主申请人);
11、现时在房地产的投资之证明档(投资移民用途)包括:物业,楼花,土地;
12、现时在金融资产的投资之证明档(投资移民用途)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或其他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13、在申请香港居留的过程中所需的公证书由哪个国家出具,中国还是第三国?
——如果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出具。
14、如果户口本上显示客户服过兵役,是否会影响到他的申请,是否需要修改?
——服兵役不会影响申请香港。
15、出生证明:如果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怎么办?
——① 去医院补办;
② 如果不能补办,可去派出所调留底件,盖派出所的章;
③ 前两者失败,写解释信。
16、私生子,是否可以作为受养人申请香港投资移民,需要递交什么文件?
——① 无论二奶还是一夜情,还是没结婚的女朋友,女方都不能加入申请;
② 对于孩子,香港入境处会做个案考虑,不承诺会发签证。
17、收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作为受养人申请香港投资移民,需要递交什么文件?
——收养的小孩也可以申请,但是需要有完整的收养手续,出具收养手续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收养公证。
五、基础要求
(a)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周岁;
(b)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持续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 万元的净资产;
(c)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至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1000 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d)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e)能证明自己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六、申请优势
1、要求低,速度快;
2、“零”花费得绿卡;
3、无移民监;
4、双重身份,保留内地户口;
5、低税率,税制简单;
6、优质教育,中西合璧;
7、拿到香港身份证,可同香港本地居民同等享受15 年免费教育及医疗等福利;
8、无生育限制,出生即获香港护照;
9、护照免签180个国家及地区;
10、子女可参加华侨生联考、DSE考试,低分考名校;
11、作为国际跳板,海外投资、生活更自由。
七、注意事项
1、关于办理香港投资移民注意事项如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批准根据计划提出的居留申请。投资者在香港的任何投资由始至终纯属个人决定和责任。投资者如因依据计划进行投资而蒙受任何损失,入境处处长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概不负责。
2、投资移民香港管理的规定:
A. 逗留期间,保持门槛投资额:当局会订立关于投资管理的规定及转换投资项目的规范(规范),确保投资者获准在港逗留期间,其投资额不会少于本计划所规定者。
B. 开始特定的投资账户:投资管理规定的详情载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计划规则)。投资者须在申请表格内签署承诺,同意根据计划留港期间遵守计划规则的规范。
3、相关警告事项: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明知而故意申报失实的资料,或填报明知其为虚假或不相信为真实的资料,即属犯罪,而该人及其受养人所获发的签证/进入许可/延期逗留即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