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意愿申请香港身份的朋友都知道,获批香港居民身份之后,香港医疗教育福利+内地福利两不误!
然而,满7年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护照的时候
不少人纠结:要取消内地户口吗?
内地户口取消后,内地福利保得住吗?
小编告诉你:只有办理回乡证时涉及注销内地户口,如不办理,内地户口可以不取消。内地户口不取消的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享受两地福利的,而且不会影响申请香港永居和香港护照。
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内地的福利,港澳台居民也能享受!即使拿了香港永居,又取消了内地户口,也能享受!为什么?因为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
小编告诉你:《办法》规定,前往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各位在内地居住,并且符合资格的香港永居人士,可以根据《办法》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持证人可以在内地的居住地,依法享有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涵盖就业、教育、医疗、旅游、金融等日常生活范畴!
那么,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具体是什么?
权利
1 劳动就业
2 参加社会保险
3 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基本公共服务
1 义务教育
2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 国际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便利
1 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2 住宿旅馆
3 办理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4 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
5 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6 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7 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8 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9 国际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一句话总结:在内地居住的拥有香港永居身份的人士,如果取消了内地户口,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申请居住证,即可同时享受香港本地和内地的权利/福利!
再给各位提供2个实实在在的例子!
例1:缴付内地社保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在内地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例如社保),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1)已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内地居民,离开内地(注销内地户口)时选择保留社保的,返回内地居住、就业并参保时,原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离开内地(注销内地户口)时已经选择终止社保的,原缴费年限不再合并计算。
例2:老年人优惠福利
8月2日,深圳市政府就发布了一则“扩大老年人优惠待遇范围”的通知。
主要内容就是——只要年满60周岁并且在深圳市居住,即使是港澳台的老年人,也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如下敬老优惠待遇:
(一)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
(二)免费进入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
(三)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四)免费或优惠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含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其中收费项目应面向老年人设立免费或优惠的时段和区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遵从经营场所对参加人员的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五)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六)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看病,享受优先窗口和通道服务;
(七)积极引导律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优先给予免费法律援助;
(八)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